近日,罗欣药业(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药业”或“公司”)发布《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此外,公司还将因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而面临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3月5日-2024年6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6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2024年6月15日,罗欣药业发布《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前期,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公司对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一致,未对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调价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二、部分重要合同条款披露不完整。2022年9月,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了《关于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及毛利率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但公司未披露相关条款。三、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2022年度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罗欣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6,491.74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末净资产的1.37%,公司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也未予以披露。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3月5日-2024年6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6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罗欣药业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罗欣药业:于2022年3月5日-2024年6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6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罗欣药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