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立华:ESG信披有助于公司“以披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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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ESG正在深刻地改变中国的资本市场。

  今年以来,随着ESG监管政策密集出台,ESG的信息披露将量质双升。据相关统计,截至2023年年底,发布2022年度ESG独立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共有1822家,较去年增加了366家,披露率达到了36.0%。

  我们如何做好ESG信披这份答卷?又如何抓住ESG投资机遇?

  “我们预计,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高质量的ESG信息披露,通过披露引导内部治理升级,建立和不断完善ESG战略和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8月7日,在由中国经营报社举办的“2024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研究员钱立华如是表示。

  与国际规则接轨 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

  今年5月1日,我国首部系统性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实施。5月27日,财政部重磅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则》)。

  在钱立华看来,《准则》和《指引》均与国际规则接轨,又立足我国国情,体现了中国特色,非常有利于我国上市公司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更意味着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

  “此前ESG的标准有市场广泛讨论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以及美国证监会(SEC)面向投资者的气候信息披露提升和标准化准则,我国上半年出台了相关规则和标准,这是中国ESG发展方面里程碑的事件,意味着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钱立华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与国际规则接轨,又立足我国国情。钱立华举例表示,如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下,《指引》要求披露主体应当披露温室气体“范围1”和“范围2”排放量(即企业的直接碳排放和部分间接碳排放),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可以披露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主要是企业价值链上的间接碳排放)——区别于国际上ISSB强制要求披露“范围3”。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覆盖三个范围的碳核算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方法学和数据都在探索过程中,‘范围3’核算比较复杂,因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引导,而不是强制披露。”钱立华指出。

  把握投融资机遇

  据钱立华介绍,目前银行业非常重视ESG风险,ESG风险具有传导链条,银行需要关注由于客户ESG相关风险可能传导到金融机构,从而产生信用风险或者声誉风险。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对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

  对此,钱立华表示,我国对于银行机构ESG风险管理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而《指引》和《准测》强化企业的ESG信息披露,也非常有助于金融机构获得相对准确的ESG信息,对企业的ESG风险进行分类与评估,ESG风险级别不同的客户采取差别化管理。

  “除了关注ESG风险,金融机构也关注提供与ESG相关的金融服务。比如这两年,很多金融机构推出了与可持续挂钩的信贷和债券。ESG表现更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和投资。”她举例说。

  《准则》《指引》实施和出台背景下,ESG将迈向合规披露也为企业带来新挑战。

  钱立华进一步表示,《准则》《指引》标志着ESG披露已不再是服务于公司品牌宣传的工具,而成为交易所的合规要求——上市公司应披未披、假大空、数据不准确乃至造假,未来都将面临法律合规风险;作为合规披露,《指引》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ESG信息以及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进行核查或鉴证。随着未来ESG披露逐渐与财务报表编制“并表”统一行动,ESG披露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将需要走向全面性、完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谈及ESG信息披露规则带来的机遇,钱立华指出,《准则》《指引》与成熟的国际标准形成了良好衔接,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海外利益相关方交流,也有利于更多的境外资金投资我国境内市场。

  在钱立华看来,ESG信息披露规则有助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预计未来监管部门将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ESG披露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可持续发展要求一定会从定性趋向定量、从披露趋向治理。

  “如果上市公司依据相关规则逐渐提升披露能力,可以实现‘以披促管’,通过相关披露来进行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这样也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钱立华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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